2018年,白塔畈镇以脱贫攻坚统揽各项重点工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着重强化2018年度在建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压实在建项目责任,白塔畈镇于2月28日召开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动员会暨在建项目调度会,推动在建项目的有序开工建设。
严格招投标程序。镇直站所、各村、项目责任单位对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县招投标规定履行备案等手续,符合《招投标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并严格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定,杜绝先施工后招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此问题实施责任倒追,工程资金不予以拨付。
严格程序变更。原则上项目中标后不得变更,因实际需要,需变更项目的,中标价10%以内且在10万元以下的,由具体实施项目分管领导负责,经镇纪委、财政分局、项目办、监理单位、村负责人任现场确认,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价在10%以上20%以下或10万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填写变更项目审批表经镇党政联席会同意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方可实施。中标价20%以上的不得出现工程量变更签证单。
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各项目责任领导牵头、镇纪委、项目办、财政所、监理、项目所在村等参加的项目验收组进行验收,对照原设计逐项进行验收,并据实填写验收单。
严格审计拨款。项目验收审计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拨付工程款,在建项目一律不得借款。同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由项目责任人按照相关目录整理档案,完整移交到镇项目同统一保管。 (白塔畈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