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金寨县织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堵住监管漏洞。
一是县级总揽。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惩治扶贫领域违法违纪工领导小组,明确纪检监察、审计、扶贫、检察、财政等部门的职责,盯死看牢贫困群众“救命钱”,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在新的扶贫资金运行机制下,改变“重申报、轻监管”现象,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乡镇负责。乡镇相应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构,由党委牵头,乡镇长负总责,纪委落实,财政、扶贫、项目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现扶贫资金专业化监管乡镇“全覆盖”。严格落实“专项、专户、专用、专帐、专人”负责制度,促进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村级监管。村级建立扶贫资金监督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及驻村“第一书记”负总责,包村乡干、“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等为本村扶贫资金监督“细胞”。同时,成立村级财务监督小组,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使用提出意见,指出问题,切实收缩监督“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