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遏制消极腐败行为,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履职,金寨县纪委监委对我县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取酬的行为进行专项清理。
此次清理的内容为公职人员将本人的职称、职业资格提供给非本人所在单位使用的行为,无论是否获取报酬。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外兼职,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不得领取报酬。凡是将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取酬的公职人员,必须在2018年4月1日前停止挂靠行为,主动纠正错误,本人如实向所在单位书面说明问题。挂靠期间违规所得报酬,由其本人主动上缴至“金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账户。清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三权”在上的基层站所由县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布置、审核、汇总、上报。省市驻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如上级未要求开展清理的,此次一并纳入县本级清理登记。
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专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对清理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无一遗漏,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