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金寨县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内容。重点是: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严肃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严肃查处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