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履职,遏制消极腐败行为,金寨县“四步走”扎实开展清理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取酬行为工作。共排查拥有职称、职业资格公职人员2247人。有挂靠行为85人,其中单位外挂靠62人,均按要求办理了停止挂靠手续;有取酬行为的2人资金予以清退。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召集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理工作。印发专项清理通知文件,明确了清理意义、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有条不紊地推进。
明确清理内容,坚决纠处到位。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拥有职称、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全部签署个人承诺书。存在挂靠行为的,在2018年4月1日前停止挂靠,并如实向所在单位书面说明问题。挂靠期间违规所得报酬,由其本人主动上缴至金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账户。
强化重点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在县直单位、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全面进行梳理,对证明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补充和完善。4月11日,县纪委常委带队,组织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人员对县住建局、财政局、重点局、规划局等8家重点单位进行现场督查指导,进一步宣传政策,明确单位主体责任,严禁瞒报、漏报现象的出现。
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廉洁意识、明确工作纪律。结合日常信访、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取酬行为的检查力度。对存在虚报、漏报、瞒报,对查出问题纠正不到位的单位,一经发现,县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