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叶集区商务和粮食局原局长、党组书记胡志峰等人违规向企业收取管理费及转嫁机关费用支出问题。2009年,经时任区粮食局局长胡志峰提议,并与副局长胡应生研究决定,向局下属企业叶集建丰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征收管理费用,用于局机关支出。2009年至2016年累计征收管理费11次,共计89.8万元。同时,2011年至2016年间,先后5次转嫁局机关费用支出共计118万元。2018年4月,胡志峰、胡应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区商务和粮食局党组成员汪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向区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对违纪问题进行整改,制定退赔计划。
二、六安裕安区西河口乡石湖村主任徐正霞等人挪用冬令款发放村民组长补贴问题。经查,2016年至2017年,西河口乡社会事务办发放石湖村冬令款1.48万元,用于救助因灾、因病困难群众,但徐正霞等人挪用此款发放村民组长补贴共3600元。2017年12月,徐正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黄卫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目前正被立案审查,违纪款已予收缴并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