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就信访室上半年信访举报情况、信访件自办情况、转交办情况、报结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并予以通报。
信访举报情况:上半年县纪委信访室共接受信访举报141件(次),同比下降31.9%。其中:来信59件(次),来访3件(次),来电11件(次),网络举报50件(次),其他方式18件(次);检举控告类119件(次),占84.4%。署实名举报6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43.2%。
信访件自办情况:上半年共交办委内各科室信访件49件,占检举控告类的41.2%,其中: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线索排查35件,党风政风监督室7件,结合巡察工作核查6件,审理室按程序办理1件。
信访件转交办情况:上半年共转交办信访件92件,其中:交办件23件,转送件69件;乡镇69件,县直单位23件。
信访件报结情况: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按期反馈查处情况及办理情况的到期信访件92件。共已报70件,占应报数的76.1%,其中交办的23件按时上报19件,按时报结率82.6%;未报办理情况的23件(含延期3件),其中:县直未报4件,乡镇未报18件。
通报要求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进一步加强信访件办理、报送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对交办件和本单位接收的关于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件,要“快查快结”。对转办信访件不能按时按质上报结果的单位,在每月的履职积分审核中按规定扣分,并将在年底提交县相关考核机构扣减所在单位相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