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向村级延伸,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7月18日上午,“金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动员培训会”在小会堂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董益乐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各乡镇纪委书记(现代产业园区纪工委副书记)及党政办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英洲宣读了《金寨县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县编办主任王铁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编制业务进行培训。
董益乐指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是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必然要求。
董益乐要求,一要事项明确。要严格质量标准,按照“全面准确、便与应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全面研究界定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性质。二要运行规范。要按照便于操作、规范运行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完成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流程图的绘制,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三要各负其责。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谋划,科学设立权力运行环节和流程,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制约责任清单制度。各乡镇要主动与县直有关单位沟通、配合,做好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四要强化监督。通过村务公开、网上公开等方式,对权力事项流程进行公开,增强对村书记、主任两个“一把手”以及民生资金、工程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监督的针对性,乡镇纪委要加强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进行全程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