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四化”措施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时间:2018-07-19 10:31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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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近日,金寨县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一是厘权清单化,增强工作精准度。按照“全面准确、便与应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事项,全面界定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性质对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等进行分类,逐项列出权力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承办部门、实施的法律制度依据、运行流程等,给权力划定边界,形成科学完整的权力清单,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二是运行程序化,增强工作约束力。按照便于操作、规范运行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完成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流程图的绘制,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确保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群众一看流程图就知道具体步骤,享有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等权利,切实防范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权责明晰化,增强工作指导性统筹谋划,科学设立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环节和流程,县直有关单位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各乡镇主动与县直有关单位沟通、加强协作,做好清单制度建设。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应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责任清单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主管范围内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乡镇党政办主任和县直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四是监督科学化,增强工作实效性。监督内容上,通过村务公开、网上公开等方式,对权力事项流程进行公开在监督重点上,增强对村书记、主任两个“一把手”,以及民生资金、工程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监督的针对性,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链”。在监督方式上,乡镇纪委加强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进行全程跟踪

金寨县以小微权力清单的建立为契机,把村级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提高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的让公权力为人民做实事、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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