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十个不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时间:2018-07-30 11:12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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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亲而不清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做到既亲又清,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近日,金寨县出台实施意见,以“十个不准”严守政商交往底线,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十个不准”是:不准收受企业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预付卡等财物;不准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不准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企业谋取私利;不准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不准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挂名领薪或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不准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不准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妨碍企业健康发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规给予特定企业特殊照顾;不准向企业强行摊派、推销、募捐或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在行政管理服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人为设置障碍,对企业吃拿卡要。

县纪委监委作为“十个不准”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政商交往活动的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强化自律和服务意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隐患发展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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