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组织12个项目建设单位人员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时间:2018-09-25 10:36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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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六安市金安区住建局原局长朱明受贿案。为加强对相关单位人员的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金寨县纪委监委组织县住建局、重点局、财政局等12个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40余人参加旁听。

庭上,控辩双方围绕朱明受贿案进行了辩论。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明在担任金安区重点办主任、金安区住建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工程款拨付、拆迁补偿、项目工程招投标、城市规划、职务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5.3万元。朱明的辩护人进行了辩护,朱明做最后陈述。鉴于朱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全部退还赃款,认罪、悔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朱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面对庄严的法庭,旁听人员感到强烈的震撼。他们认为,朱明受党教育多年,从普通干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本应倍加珍惜手中的权力造福人民,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如今沦为阶下囚,是咎由自取。大家纷纷表示,旁听庭审既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法律和纪律的学习,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做忠诚、干净、担当、群众信赖的好干部,为建设美丽金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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