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寨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的净化了社会环境。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抽调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成立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强化线索移送,定期不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议,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及时研究推进措施。
三是全面营造氛围。通过网络媒体、电子屏、广播村村响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进行宣传。共张贴“两高两部”通告5000份,悬挂宣传标语280余条,鼓励群众如实举报、积极举报。实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好检举受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优先办理、即收即办、快查快结,确保件件有着落。
四是强化线索排查。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全县巡察工作重点内容,深入群众身边搜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对公安机关摸排的40条案件线索。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基层“拍蝇”相结合,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违纪案件85起104人,其中党政纪处理60人,诫勉谈话44人。
五是规范村“两委”换届。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指导和监督督导,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导权,严防黑恶和宗族势力干扰、破坏甚至操纵换届选举,严防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片。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逐人审查,严把廉政关。重点打击采取贿赂等非法手段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