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回访教育179人,做好处分决定“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8-10-18 17:09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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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服从县纪委对我做出的处分决定,谁都有可能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并有抵触情绪。处分决定作出后,我认真反思、积极整改,并用我的经历去教育身边的党员干部。这次回访体现了组织对我的关心与关怀,请组织放心,我会吸取教训,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努力成为一位优秀的党员干部。”吴家店镇受处分干部杨某某在接受县纪委回访时这样说。

为帮助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端正态度,化解消极因素,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尽快实现“重塑再造”,金寨县各级纪委根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的《金寨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于近日对全县2017年以来的179名尚在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回访教育。

本次回访采取分级负责制,副科及以上受处分党员干部由县纪委监委负责,一般受处分党员干部由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乡镇纪委负责。回访前,各级纪委建立回访台账,确定帮教人员,明确回访形式。回访人分别与受处分党员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谈话,充分了解他们受处分后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并进行民主测评。通过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轻装前行,以进一步激发受处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回访教育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将对那些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对仍有不良表现的,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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