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范围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县信访局开展巡察;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商粮局、县统计局开展巡察;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旅游委、县总工会开展巡察;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科技局、县科协开展巡察。
二、巡察任务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和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确定4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以上8个单位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具体如下:
对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商粮局、县旅游委等4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巡察。聚焦“四个落实”,即,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对脱贫攻坚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做到“八看”。一看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二看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准落实情况。三看按照部门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四看脱贫攻坚工作中遵规守纪情况。五看部门管理的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六看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指导督导情况。七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八看帮扶责任和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对县科协、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工会等4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聚焦“六围绕一加强”,紧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三、巡察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有关巡察工作方面的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电话受理:县委第一巡察组:17764397153;县委第二巡察组:18156807692;县委第三巡察组:18156807693;县委第四巡察组:18156807690。
2、来信受理:通信地址为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237300。
3、电子邮件受理:电子信箱为jzxwxcb@126.com。
4、群众意见受理: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
(三)受理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工作日时间。
特此公告
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办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