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个延伸,金寨县创新巡察方式,开展三方联动、村级扶贫领域巡察审计全覆盖工作,完成了对159个村(居)的延伸巡察和对230个村的审计,达到了“1+1+1﹥3”的效果。
一是坚持实行高位推动。县委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全程督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指导,重要案件亲自批示。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到三方联动工作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坚持试点工作先行。为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7年10月,先行对两个村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县委制定出台《三方联动、村级扶贫领域巡察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审计的范围内容、实施方式、部门职责、工作机制等,确保三方联动工作有章可循、循序推进。
三是坚持把控审计质量。为确保审计质量,提升三方联动效果,将230个村(居)划分为6个标段,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确定安徽九通等6家技术力量雄厚、综合评价较高的中介机构负责审计工作。充分调动审计机构积极性,制定有关奖惩制度,确保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坚持配强巡审人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财政、扶贫移民等部门抽调巡察专业人员,组建6个专项巡察组(后期扩大为7个)。6家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6个审计组,每组15-20人,巡察组同步联动,各有侧重,分头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是坚持依纪依规开展。审计组先期进驻,对被巡察村的项目、资金等提前进行审计。巡察组坚持“六个必须征求”的要求,做到“巡前带题不定题”,带着问题去,奔着问题查。坚持“四个必谈”、“四个必查”、“四个必访”的工作方法开展巡察。
六是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片长负责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协作配合机制、问责追责机制等。如工作会商机制要求,进驻初期,巡察组、审计组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后期视工作开展情况随时召开碰头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会商解决有关问题,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是坚持部门协同配合。实施过程中,县纪委监委负责牵头实施,并对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办;县委巡察办负责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县审计局负责中介机构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县主管主责部门负责提供资金和项目资料;县财政提供了近700万的经费保障;乡镇党委负责做好巡审配合和后期整改。
八是坚持强化成果运用。搞好综合汇报。按照找得全、定性准、分析透的要求,形成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分别提交县委巡察办及县审计局,形成综合报告和问题清单、线索清单,再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汇报。严格问题交办。召开全县巡察反馈暨整改动员会,对巡察整改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县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制订整改方案,严明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线索查办。坚持案件思维,对有成案价值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采取交办、领办、提交等方式,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实行整改督办。建立巡察组联系到乡镇制度,严格把关整改方案,全程督办整改进程,全面审核整改质量。巡察办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杜绝“一巡了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