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升全县招投标工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8年初,金寨县公管局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从八个方面二十四个环节全面加强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招标程序监管,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全面加强项目招标备案、招标文件审核、评标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监管、评标结果公示及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等重点环节监管, 1-11月,共完成项目招标备案3100个,审核发布招标文件267份,对5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名评标专家进行了日常考核扣分处理,依法取消7家投标企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受理招投标质疑投诉33件,回复县政府网站书记信箱等网上质疑投诉11件,质疑投诉办结率100%。
强化交易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平台服务行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交易平台软硬件设施和配套功能,制定出台了《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对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作出具体规定。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对目前具备电子化交易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等项目招标一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共完成电子化招投标项目78个。
强化市场诚信建设,依法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依法严惩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招投标市场“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监管联动机制,1-11月,共对53家施工企业和49名项目经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5家企业进入金寨县招投标市场,依法给予中标企业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理。
强化小型工程管理,严格规范简易招标行为。认真开展预选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今年6月,对《全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预选企业库》进行了清理和规范,通过预选企业资格审核88家,新增入库企业36家,暂停预选企业资质企业16家。严格简易招标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推进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改革创新,1—11月,共完成小型工程简易招标项目566个,中标金额7.7亿元,节约建设资金0.49亿元,资金节约率5.99%。
强化小额零星工程监管,严格规范自行组织招标行为。认真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共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6次,不断提升了乡镇项目办招投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工作检查,共开展乡镇自行组织招标专项检查4次,检查建设项目139个,发现问题82个,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不断推动乡镇自行组织招标工作趋向规范。
强化企业履约监管,严格规范标后履约行为。认真开展标后履约约谈活动,进一步严明中标企业标后履约责任和合同义务,1-11月,共对全县27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开展履约约谈27次,约谈施工企业38家、监理单位19家。积极开展标后履约监督检查,会同县委督查办等单位,共开展县重点工程标后履约督查14次,检查政府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22个178场次,促进中标企业诚信履约。
强化施工合同管理,严格规范合同备案行为。切实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敦促招标人与中标企业按规定及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严禁违规签订阴阳合同。严格加强施工合同备案,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对全县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完成项目合同备案119个,按要求在省监管平台网站及时上传企业履约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信息资料管理,严格规范招投标档案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招投标档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招投标各项资料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委托专业公司对招投标档案资料进行标准化整理,完成了2017年度全县招投标各类业务档案共计5801卷的整理归档工作,努力实现项目交易全过程的可回放、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