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十个严禁”严明机构改革纪律

时间:2019-03-04 08:48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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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各项规定,确保全县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金寨县结合实际,对机构改革期间的纪律提出要求。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止机构改革期间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结合全县“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多、推、虚、浮”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等纪律要求。严禁突击提拔、调整、调动干部或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跑风漏气、封官许愿、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的决定;严禁以各种借口搞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公款吃喝和同城吃请;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各种纪念品、土特产品或自定政策、自设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超标准配备、装修、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或违规更换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严禁擅自将原工作用车带到新单位和向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借用车辆以及违规租车;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瞒报漏报、变更和毁坏财会账目凭证;严禁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拖延、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造成工作断档。

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深入推进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作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机构改革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快速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用最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县机构改革有序进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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