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金寨县财政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支出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四个方面主动作为、严格管理。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公车改革、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及标准,科学合理核定“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实行总额控制,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一律不予追加“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实行公函接待和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控因公出国(境),按照规定配备公务用车,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严禁无序向平台申请公务用车和擅自租车。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单位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并详细说明增减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统计月报制度。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制度,把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