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金寨县财政局扎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财务及资产划转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部门预算调整工作。按照“人员及公用经费随人走、项目经费随事走” 和“以划入单位为主、划出部门配合”的原则,对成建制划转职责的部门(单位),从3月15日起冻结工资指标以外的其他一切预算指标申报。部分职责划转的部门(单位),在机构改革人员全部调整到位后,由划入单位依据2019年预算编制方案,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并向县财政局提供预算指标划转资料,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办理预算指标划转和归口业务管理工作。
二是做好单位账户开设及撤销工作。凡涉及成建制划转职责的部门(单位)零余额账户一律撤销,由新组建的部门重新向县财政局申请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多个部门合并为一个新部门的,可将原部门中的一个零余额账户作为新组建部门(单位)的零余额账户;部分职责划转的部门(单位),继续保留零余额账户,并及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三是做好资产划转工作。机构改革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划转资产清单,向县财政局提出资产划转意见。划出方负责核对资产账簿,编制资产移交清册,划入方对移交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和接收,经双方签字后,将资产清查移交结果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并由划入方进行资产划转和账务处理,同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相应调整。
四是做好财务会计移交相关工作。成建制划转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在3月底前结清所有账务,认真核对固定资产和往来款项,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所有财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编制移交清册,做好财务移交相关工作;划入方要尽快明确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力经办人员,及时办理会计交接。
五是严肃财经纪律。机构改革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支付管理有关政策,按规定程序拨付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各项经费,不得借机挤占挪用需划转的项目支出预算,不得虚列支出、突击花钱、转移套取资金、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要妥善处置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债权债务归属不清晰等情况。对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贪污挪用、违规处置资产、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