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危房改造、农村低保、贫困户评定、民政救灾款等突出问题,金寨县纪委监委“三步走”严把扶贫资金项目关,让扶贫资金不仅要“用得好”,更要“管得好”。
稳步推进,找准工作定位。机构改革后,职能有所调整,“谁家孩子谁抱走”,做好业务衔接,明确“干什么”、“怎么干”,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突出项目监管,从立项规划的科学性、资金运行管理机制、项目质量等全过程开展检查,精准发现问题。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减少基层负担,大幅度减少检查填报数据和上报材料,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到位。
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各主管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围绕主管领域的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对乡镇村开展针对性强、点对点的监管和指导。针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监管和督查。切实转变思路,在严、深、实、细、准、效上下功夫,真正把普遍性的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出来,不断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精准度。
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每季度按时召开扶贫资金监管联席会,对始终“零问题”、“零线索”、“零查处”、“零问责”的,县纪委监委将进行重点抽查、重点调度。深入研究分析排查出的问题表现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靶向治疗、对症施策。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既要立行立改,更要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