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县委决定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
本轮巡察自4月8日至7月10日,为期三个月。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城投公司、利达担保公司、县直工委等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等17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六围绕一加强”的要求,突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聚焦“四个落实”,做到“八看”,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和监督检查重点,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纳入巡察工作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有关巡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并公布受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