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是巡察深化发展的工作重点。金寨县压实 “五个责任”,努力破解巡察整改“敷衍了事”“虎头蛇尾”难题。
压实县领导分管联系责任。县分管(联系)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在会上就整改工作提要求、作强调。整改中,县分管(联系)领导负责分管部门或联系乡镇问题整改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县分管领导牵头抓总作用。
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被巡察单位党委承担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厘清责任,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找准措施,落实整改。被巡察单位1周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订并上报整改方案,2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
压实主管主责部门监督责任。县委巡察机构在向被巡察乡镇交办整改任务的同时,一并向相关县主管主责部门交办整改任务,对整改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办,并对整改情况和整改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对三方联动巡察发现的五个方面共性问题,向17家县直主管主责部门提出22条制度性建议。
压实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巡察移交的线索,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优先处置。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及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内容,移交县委组织部门办理,从制度建设层面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压实巡察机构督导责任。建立巡察机构整改联系制度。审方案,逐条对照任务,明确整改措施;督进度,实行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汇总;保质量,按照“四个绝不放过”的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和验收;强督导,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