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五措并举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

时间:2019-04-23 10:51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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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金寨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采取五项措施部署开展集中行动。

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纳入县纪委常委会、机关每周例会必学内容,及时报道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印制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全县范围内广泛发放和张贴。

全面开展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涉腐涉“伞”涉“网”线索。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三长签字背书”工作制度。成立逐案过筛小组,对公安机关侦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逐案过筛,循线深挖,确保清仓见底。

集中力量突破“保护伞”“关系网”案件。密切配合,主动出击,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典型案件。建立领导联点包案和联片督办机制,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组织深挖彻查。

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对“保护伞”“关系网”案件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对工作不力、惩治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正确把握执纪执法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坚持区别对待,严格区分违法与违纪、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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