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精神,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县公安局及时在局内网转发《通告》,要求全局每位民(辅)警认真组织学习《通告》精神,并签订《民警、辅警没有参与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等活动承诺书》。
该局民(辅)警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是否参与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本人及其亲属是否参与、干预、插手、承接职权或工作职责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以及本人及其亲属是否违规民间借贷等问题,敦促存在上述行为的要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减轻处理。
承诺书要求,如有隐瞒事实真相,参与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等行为,自愿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对拒不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