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县纪委监委严明六项纪律要求,联系卫健委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严肃政治纪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扣时间节点,明确关键环节,全力推进任务落实。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选择性执行改革任务,或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和省、市、县决策相违背的言论。
严明组织纪律。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等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行动,重大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在启动阶段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
严格人事纪律。在紧密型“医共体”启动阶段,暂时实行人事冻结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借调、抽调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卫健委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等数据上弄虚作假。
严把财经纪律。要求不得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严禁举债建设,以赊账的方式采购大宗物品,严肃查处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为。要求办公用房、医疗设备、公务用车以及其他国有和集体物资,一律维持现状,不得私自处置。
严行廉洁纪律。严查借“医共体”建设之机,利用公款相互宴请、考察旅游以及变相开展与迎送有关的娱乐活动,以及互赠纪念品、礼金等。
严守保密纪律。严肃有关保密纪律要求,对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行为,以及利用微信、微博、论坛等传播小道消息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