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清明节,已经几周“连轴转”的金寨县委第四巡察组终于迎来了久违的休整。
“连续加班了好几个星期,这次清明节放假大家也休整一下。”汪组长的话音刚落,组员小江就欢呼道:“太好了,我一定养精蓄锐,打好接下来的硬仗。”
临行前,作为巡察组联络员的小汪将正在查阅的双河镇村级财务资料分类归置,锁好了门窗。
虽然休整的时间很短暂,但再次踏上征程的组员们都是斗志昂扬,一到达临时办公地点就开始埋头工作,整个会议室里只剩下翻阅账目的纸张声,就在这时审计人员老童打破了平静:“我发现走之前看的某村账目好像有点不对,我记得不是这样的,账目上有被篡改的痕迹。”
小汪马上接到:“我开门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还以为是自己太多疑了,听你这样一说,看来很可能真的有问题。”
这时候汪组长走到了老童身边,在仔细查看了老童所说的账目后,他沉吟道:“现在的单位应该普遍都装了摄像头,我记得这层楼装的也是有摄像头的。”
小汪立刻跑到门外查看,果然看见了装在三楼的摄像头,而且摄像头的角度正对着会议室的大门。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巡察组发现在清明放假期间,有人进入了巡察组临时办公的会议室,“这个人是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入会议室的,必定有财政所的人员为其提供便利,并对这个人十分熟悉。”经过组务会讨论,巡察组当即找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谈话,最终发现进入会议室的原来是村委会主任洪某某,为其提供钥匙的是财政所长姜某某。
巡察组觉得这种干扰巡察的问题性质十分严重,便立即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将该问题线索随即移交给县纪委监委查处。
经审查调查发现,洪某某将其所在村2013年12月31日报销的“工作联系费”支出篡改为“办公经费”支出,同时编造了2013年至2015年期间涉及研究收支问题的村“两委”会议记录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各10期。鉴于事发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之前,县纪委监委以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洪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为其提供便利的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聪明反被聪明误。”“我这种篡改账目和资料的行为,干扰了巡察,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经过组织上的批评和教育,我深深认识到了错误。”洪某某对此悔恨不已。“巡视的威力在于对发现的问题从不放过。”通过这一案件的查处,也进一步严肃了巡察工作纪律,维持了巡察监督的权威。(金寨县委巡察办 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