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县委决定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和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关工委、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档案馆等1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县环保局)开展专项巡察。并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按照“六围绕一加强”的要求,重点检查主题教育、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环保督查、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惠民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改革等情况。坚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扫黑除恶问题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和监督检查重点,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纳入巡察工作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有关巡察工作方面的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