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县委决定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二、巡察范围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城管局、青山中学、县妇幼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开展巡察;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南溪中学开展巡察;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县公管局、县安居中心、金寨二中开展巡察;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县规划中心、县供销社、金寨一中开展巡察。
根据巡察规划及年度安排,确定对以上1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步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四、监督重点
按照政治巡察“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扣党组(党委)的政治功能、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4.聚焦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5.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检查主题教育、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环保督查、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惠民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改革等情况。
坚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扫黑除恶问题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和监督检查重点,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宗教工作纳入巡察工作范围。
五、巡察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有关巡察工作方面的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电话受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17764397153;
县委第二巡察组:18156807692;
县委第三巡察组:18156807693;
县委第四巡察组:18156807690。
2、来信受理
通信地址为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237300。
3、电子邮件受理
电子信箱为jzxwxcb@126.com。
4、群众意见受理
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
(三)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工作日时间。
特此公告
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办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