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巡察坚持面向基层、依靠群众,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求,2018年5月起,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金寨县探索开展以拎包即走、开包即巡、收包即改的“背包式”巡察试点,推深做实巡察工作,扎牢织密监督网,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收到了较好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背包式”巡察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办的充分肯定,先后两次在全国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其做法入选中巡办编印的《2019年巡视巡察经验汇编》。
“拎包即走”选题准
连接“晴雨表”,精准确定靶向。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及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实现监督力量及资源、信息、成果互通共享,梳理分析群众诉求“晴雨表”,精准确定巡察靶向。经报县委批准,先后对县汽运公司、水竹坪实验学校、梅山镇社会事务办、林业执法中队和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背包式”巡察,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上学难”、“救助难”、“运输难”等问题,群众非常满意。
连通“大数据”,提升巡察质量。为“零距离”贴近群众,“快递式”走访基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组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小型打印机、移动路由器、照相机、摄像机、举报电话等“硬装备”,连接惠农补贴发放信息查询系统、智慧应用平台查询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等“大数据”,实现“一包在肩,数据在手”。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等系统,对某镇城乡低保户家庭大额支出及汽车、房产、纳税等情况进行核查,从中发现疑似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家庭,经调查核实,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对3名社区干部亲属违规享受城镇低保问题党纪立案2人,问责追责3人。
连带“大礼包”,送给群众实惠。走访时,每位巡察队员配带统一的工作证,身背印有“中共金寨县委背包式巡察”字样的双肩包,随包携带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信访反映、政策明白纸、巡察公告、举报小卡片等。“小背包”不仅是巡察人员的“诊断包”,更是服务群众的“大礼包”。在对水竹坪实验学校巡察时,就将学校收费项目、教育扶贫政策、雨露计划等编印成明白纸,发放给学生家长。
连载“专业队”,优化人员配备。为充分发挥“背包式”巡察轻骑兵、流动哨作用,每次由3-5人组成精干的巡察“专业队”。巡前,进行业务培训;巡中,领导小组巡回各组指导;巡后,召开专题调研会,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在对林业执法巡察时,就抽调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人员参加。
“背包即巡”扣题紧
直奔问题去。“背包式”巡察聚焦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盯住管钱、管事、管项目等涉及民生事业的重点部门、乡镇和站所主要负责人、问题反映较多的村干部,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简单粗暴、贪污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围绕问题访。坚持沉到村,访到组,走到户,直接深入窗口单位、服务对象、执法部门、田间地头,项目现场,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要陪同,面对面问实情,实打实访民意,直接与群众面以面、心贴心。在对关庙乡仙桃村进行“背包式”巡察时,巡察组为方便群众,因地因时因需召开“林地会”、“庭院会”、“稻田会”、“葡园会”发现问题,深得群众“点赞”。
对着问题查。“背包式”巡察坚持不绕“圈子”,不搞面面俱到,直奔主题,“一竿子插到底”,以见面会代替动员会,以现场检查代替材料审查,以与群众谈心代替与干部谈话,以田间走访代替陪同调研,什么有效就用什么,怎么实用就怎么干。在对县汽运公司进行的“背包式”巡察时,发现问题8个,提出建议8条,通过立行立改,在5个月的时间内在全县开通公交线路76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 “出行难”问题。同时,吃住不要安排,走访不要陪同,不开各类会议,不听各种汇报,来不接,住不陪,走不送,真正的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收包即改” 解题实
坚持边“巡”边“查”。对巡察中发现的线索,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移交,及时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强化震慑作用。在对林业执法“背包式”巡察时,纪检监察室和森林公安全程配合,跟进查处,一举促使29人主动交代问题并上缴违纪款7万余元,移交问题线索12件,立案10人,诫勉谈话20人。在林业系统乃至全县产生巨大反响,县法院、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纷纷借势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
坚持边“巡”边“改”。 对“背包式”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其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在对全军乡梁山村进行“背包式”巡察时,有群众反映2017年的林地补偿款没有到手,在巡察组的现场督办下,拖了三年之久的7.1万元补偿款三天内就分配到户。群众高兴地称巡察组为“包青天”、“及时雨”。
坚持有“一”说“一”。在撰写巡察报告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看待存在问题,一是一,二是二,有多少问题报多少问题,是什么问题反映什么问题,不拔高,不扩大,不扣“帽子”,不抡“棍子”,不说“套话”。在巡察汇报时,只针对问题回应,不煮“大锅饭 ”;巡察有阶段性进展时,随时听取汇报,不炒“隔夜饭”。在巡察反馈和整改时,坚持向社会公开,对群众公布,对有反映和诉求的群众,注明联系方式,便于入户“回访”和电话“回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