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问题中帽子大问题小,定性不准确。”“落实意识形态不到位究竟是哪个方面不到位,是学习还是效果,是管理还是意识,要说清楚讲明白,需要事例支撑。”“这个问题涉嫌套取冒领工程项目资金,有一定的价值,但是没有讲清楚,让人看不明白,条理要好好的捋一捋,关键之处要进一步核实。”“县直单位派驻扶贫工作队员工作在乡村,其加班费到底是怎么申报、审批,要查清楚,防止重复领取。”3月26日,金寨县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召开巡察报告会审会议,对县委第十轮巡察的巡察报告进行分组会审。
为提升巡察报告质量,规范巡察报告。自2019年以来,县委巡察办探索制定了巡察报告会审制度,规定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就巡察报告发现问题及线索分类是否合理、定性是否准确、表述是否精准、对策建议是否有针对性等方面进行集中会审。对问题不明确不准确的,由巡察组返点重新核查,确保巡察报告有质量、有份量。
巡察报告会审制度极大提高了巡察报告的质量及效果。2019年12月27日,会审发现第三巡察组在对某局巡察时,将“党员转正和转为入党积极分子,未见支委会讨论记录”作为问题,要求核实清楚,到底是没有召开会议,还是仅仅没有找到会议记录。会审后,巡察组立即安排专人到该局进行核实。经巡察组安排专人核查后发现,该党员发展召开了会议并有会议记录,由于查阅资料时未能完整提供,造成问题失实,最终该问题从巡察报告中删除。实行会审制度,督促各组巡察报告以问题为导向,以事实为依据,使巡察报告更加精准和完善,提升了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到了让巡察报告更有“底气”,被巡察单位更“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