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金寨县纪委监委立足本职,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进一步传递到群众身边。
压实“主体责任”关,落“细”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乡镇主动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教育、人居环境、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五大领域扎实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紧盯“问题整改”关,推“深”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县直各职能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民生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
聚焦“监督检查”关,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不断加强对所属职能部门监督督促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主管部门及时解决、立行立改、堵塞漏洞,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公布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评判。通过加大源头治理,推动出台和完善制度规定,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的工作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肃“追责问责”关,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委将相关职能部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和问题线索移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内容。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断提升追责问责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