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法院系统和县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近日,金寨县在法院系统开展专项整治,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
通过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解决党的意识和政治意识淡漠、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漠等思想根源问题,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法院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是全县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对县法院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