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小故事】一张“不同寻常”的报销单

时间:2020-06-19 08:02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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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县委“背包式”巡察组进驻燕子河初级中学开展巡察工作,按照任务分工我对该校财务账簿进行常规检查,一张不起眼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差旅费报销单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其中的伙食补贴天数竟多达85天。

根据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我判断该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猫腻”。为了印证,我找出了《金寨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工作人员因公或经组织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不含脱产培训学习)……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往返途中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

文件的明确规定证实了我的判断,在对相关报销凭据进行复印之后,我便找到了该校财务经办人员张主任进行询问。

“张主任,你对会议、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报销规定是否了解?”

“都是按照财政局文件规定报销的”,张主任小心翼翼的说道。

我将复印的报销凭据放在他面前顺势发问:“既然按照文件规定报销,为何这个差旅费报销单却报销了85天的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不是只能报销往返途中的伙食补助费吗?”

“这个……,我没有注意到……”,张主任支支吾吾的说道,此时的他已是满脸通红。

看到张主任的表现,让我开始不禁怀疑其他的差旅费报销呢?于是在此后账簿检查中我格外关注差旅费报销情况,又发现了3笔全程报销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的情况。

随后我将发现的问题向王组长报告,王组长把该问题向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要求学校立行立改,将上述4笔差旅费超标准报销的7700元立即清退,并在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的同时,举一反三,将同类问题整改到位。

作为巡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这次发现问题的经历让我认识到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重要性,“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己学懂弄透了,才能在巡察中发现问题。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我将边巡边学,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成熟的巡察人员。

(县委“背包式”巡察组 卢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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