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走出去”跟班学习 推动纪法有效衔接

时间:2020-07-06 17:53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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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金寨县纪委监委为提升审查调查能力,夯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主动输送一名审理室工作人员先后到县法院、县检察院跟班学习两个月,推动纪法有效衔接。

掌握证据认定,提升审理质量。认真学习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办案规则,在证据审查标准上,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案件证据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检验;在罪名认定和法条适用上,全面审核案件材料,对犯罪性质、罪名和适用法条进行认真研判、论证,仔细审核,同时审核是否存在“漏罪”“漏犯”等问题,把好移送关口的各个环节,确保定性、处理精准;在量刑情节适用上,对从重、从宽情节严格审查,重点关注是否构成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结合证据状况仔细研究,提出明确意见;在移送审查起诉上,密切跟踪了解案件移送后续情况,对进一步提升审理质量帮助很大。

参加庭审观摩,强化证据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对违纪违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等方面的审核能力,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多次旁听县级法院刑事案件的公开庭审。通过观摩,对法庭调、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活动有了直观的学习,对非法证据的有效排除、违纪违法证据的区分与结合有了感性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审理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了审理人员审核和鉴别证据的能力,起到了以案促学的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衔接。通过跟班学习,积极探索与司法机关相互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跟踪反馈制度,对公诉、审判等司法程序各环节进展变化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妥善处理。推动跟班学习常态化,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衔接,实现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衔接,监察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做到纪法贯通、纪法衔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切实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形成正风反腐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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