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金寨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聚焦“重点”严责任。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明工作纪律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做好灾后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属地负责和主管部门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受灾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靠前指挥,统筹资源、调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
聚焦“热点”强落实。积极监督各县直主管部门聚焦“四启动一建设”(启动水毁设施建设修复、启动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启动受灾农民和农业经营大户政策支持、启动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的硬实措施、谋划推动城乡重大水利技术设施建设),加强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乡镇村解决实际问题。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使用、扶贫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消费扶贫行动部署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运转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放使用、因灾致贫返贫人员救助帮扶等八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对上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支持,强化资金分配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救灾的刀刃上。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向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支持,强化项目质量监管,提高帮扶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人员力量,对乡镇摸排的受灾情况进行再核查、再走访、再摸排,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聚焦“难点”抓监督。坚持统筹管理、上下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监督检查、调研暗访、谈心谈话、座谈走访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好“探头”作用,加强对派驻县直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各乡镇纪委、经济开发区纪工委针对本辖区灾后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公开。对群众信访反映扶贫领域因疫、因灾问题,要即收即办,建账销账。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防汛救灾救助物资、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惩不贷;对漠视群众疾苦、无视群众诉求等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以及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追责问责,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