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坚决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生膳食补助资金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民生工程效益,实现学校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零事故的工作目标。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等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四风”问题和义务教育学校民生工程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食堂财务审计、专项检查三个阶段,成立四个检查组分片区开展检查工作,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以及各学校建立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制,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全面查找有损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检查组全面核查全县各类各阶段学校办公场所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学校食堂是否存在违规招待,校园是否存在餐饮浪费问题。全面核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膳食资金和寄宿生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及民生补助资金贪污、克扣、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场所配备、校园公务接待、膳食资金管理使用及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核审批发放程序;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供餐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着力提升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切实营造勤俭节约、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对学校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震慑,切实督促各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着力营造优良教书育人环境。”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