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震慑性,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10月29日,金寨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共2000余人,旁听汤家汇镇原人大主席胡拥受贿一案。庭审以视频方式举行,县影剧院小会堂设主会场,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设分会场,全体乡(镇)村干部旁听。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胡拥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胡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由于自己放松了对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宗旨意识淡薄,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滑入犯罪的深渊。我真诚的反思悔过,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悬崖勒马,主动认错。”被告人胡拥在法庭上忏悔道。
“这次‘零距离’的庭审旁听是一次直观的警示教育课,让我们认识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威严性,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机关对反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和正风肃纪的力度,今后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根植于内心,外化于行动。”庭审现场的干部们感触地说到。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发生在全县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坚持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意识,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持续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