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规范公职人员信贷卡使用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时间:2021-01-12 08:59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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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4月至8 月,金寨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中,对县公安局移交的“4.29”专案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45名公职人员使用贷款资金高息转贷给中汇佰联公司,涉及资金3851.5万元。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0人,诫勉谈话  4人,批评教育  8人,提醒谈话9人。在办理吴家店镇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发现12名镇村干部存在高利放贷行为,涉及金额480余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3人。

针对两起案件中暴露出的公职人员使用贷款资金转贷获利现象,金寨县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汇报,要求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根据县委要求,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清理专项行动,重点对20181月以来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公职人员和村干部个人办理易贷卡资金借贷及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清理。

目前,本次专项行动“排查清理、审核上报、甄别核查”三个阶段已全部完成。全县23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和68家县直单位,共计5771名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进行了主动申报,其中,使用了易贷卡资金的共2324人,涉及资金4030笔约8.5亿元。根据排查梳理情况,金寨县以“实事求是、依纪依规、教育与惩处并重”为原则,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理。对主动申报存在易贷卡资金高利转借他人情形的19名同志,给予提醒谈话处理,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将收取利息与银行利息差额部分退缴至县财政账户。对原息借给他人单笔超过30万元的21名同志,由县纪委监委核实后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对原息转借他人单笔未超过30万的,责令单位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对使用易贷卡资金参与炒股、理财的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核查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5名一般公职人员,责令单位党组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并退缴获利部分。同时将本次清理的情况反馈至县银保监组和各有关商业银行,对有关商业银行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县银保监组加大银行金融管理力度,强化日常监管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源头防控,结合日常信访、巡察、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公职人员、村干部易贷卡资金违规转借谋取利益等问题进行常态化跟进监督,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根据本次排查清理情况,县委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职人员违规转贷、高利放贷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力度和法治教育;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银行信贷业务办理的日常监管,督促银行在公职人员办理信贷资金业务时,严格审查公职人员贷款用途,从源头杜绝高利转贷的资金来源;公安和司法部门加大对违规高利转贷行为的打击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对有关投资担保公司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防范信贷风险、规范金融市场、预防金融诈骗,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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