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向村级延伸,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结合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有所变化和调整实际,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启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行权,减轻基层负担。
印发《关于征求<金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021年版)>和清单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意见通知》,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座谈讨论,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对《金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目录(试行)》和流程图提出调整意见。在此基础上,6月1日,县纪委监委召开金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清单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座谈讨论会,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8家重点主管部门和2个乡镇纪委代表,对清单和流程图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反馈给各县直主管部门核对确认,最终印发实施。
“2021年是村级‘小微权力’规范提升年,启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依据、操作流程等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的时效性、准确性,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更好发挥作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要求,县直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园区)针对小微权力清单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来源依据、权力操作流程等变动情况,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促进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与推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