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金寨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主责主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推进审查调查工作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9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36件,立案72件,结案51件,党纪政务处分50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
处分人员涉及乡科级5人,一般干部11人,村干部及其他人员34人。
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监察对象47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1人次,占比89.2%;第二种形态33人次,占比7.0%;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比2.3%;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