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严格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检视,补齐短板,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
对照政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对照监督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任务分解,着重抓好分管科室的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梳理摸排科室、部门行使职权存在的廉政和业务风险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对照作风要求 。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节前廉政学习、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醒财政干部廉洁自律过节,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十个严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