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提升群众满意度

时间:2021-08-17 08:01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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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延伸基层监督触角,落实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求。今年以来,金寨县纪委监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提升村级为民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小微权力”更规范、更阳光。

常态化暗访督查+面对面反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督查暗访内容,持续增强公开类别的丰富性、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过程的时效性和公开形式的灵活性。县纪委监委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直接到村的方式,对全县23个乡镇上半年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采取自查自纠、交叉互查等方式进行常态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印发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单、印发提醒单、口头督促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县乡两级对村级“小微权力”开展暗访督查共120余次,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意见1200余个。

精细化专题培训+一对一指导。县纪委监委以新调整的“小微权力”清单为基础,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督促各乡镇纪委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村级“小微权力”业务培训。按照“村务公开内容完善、业务档案流程规范、万村网页实时更新”的总要求,严格对照《金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目录及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金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汇编(2021年版)》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事项流程、流程要求,对八大类40项具体事项操作标准进行细化,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本领、增强工作执行力,确保村级“小微权力”科学、规范运行。

规范化动态监管+点对点提醒。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职能,建立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融合,及时督促村“两委”按规定执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制度,严防村级“微腐败”。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中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工作滞后等,及时运用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等方式进行严肃追责。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和监督权,持之以恒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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