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医保局始终坚持“托底线、保基本、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多举措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筑牢民生底线。
提高救助标准惠民。充分发挥好医疗救助兜底作用,为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将低收入群体、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等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并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年度报销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
“一站式”结算利民。在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的同时,该局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了患者看病负担。以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工作为契机,对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人口实行“一站式结算”,患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结算后,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即可出院,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审批权限下放便民。为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县医保局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明确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医保局三级工作职责,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村,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健全管理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县享受医疗救助4317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74.81万元,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