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近日,金寨县对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的22个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工作,切实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整改,持续巩固巡察监督成效。
为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金寨县出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及其他需要评估的整改事项。进驻前,检查组认真查阅资料,梳理排查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同时与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进行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检查中,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成效,做到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细致量化评分,科学评价整改成效。专项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与被评估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听取被评估单位意见或情况说明,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立体式、全方位成效评估,是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的有力抓手,是做足做强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责成限期整改,对巡察整改不力或延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确保问题整改‘无死角’。”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