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1年以来,金寨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持续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等专项清理整治,为确保全县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聚焦各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跟进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印发《金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等,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问题拉网式排查和整改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同时,加强闭环管理,密切关注反映“回头看”工作相关问题的群众来访信件和线索,建立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专项整治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发现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针对乱占耕地、“大棚房”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作用,要求设施农业用地的报批使用严格执行流程图规定,用地企业及个人提出申请后必须经村委会审核、村务公开栏公示、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备案和平台公示“四道把关”,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推动相关部门严格、审慎、规范审批设施农业用地,从源头上遏制乱占耕地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发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堡垒和前哨作用,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等专项清理整治与‘六稳’‘六保’监督检查工作统筹起来,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