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用好“第一种形态” 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

时间:2022-03-24 08:50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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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河长是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当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3月24日金寨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集体约谈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应武对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8名河长进行了约谈。

会议通报了市委河湖长制第二专项巡察组在我县巡察时发现的问题。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巡河质效。要认真履行好日常巡河责任,对负责的河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严禁“打卡式”巡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交办、督办、查办,一事一办,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积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考核问责的工作机制,压实乡镇河道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河流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前期确实存在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严的问题。这次约谈给了我很大的警醒,我将深刻反思,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管好责任河,防止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一名约谈对象诚恳地表示。

约谈是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具体途径,也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约谈5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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