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能职责,成立九个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督查围绕全县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清单,对各单位过渡期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同时,重点查看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紧盯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项目建设与资金支出、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执行、项目资产管理、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以及聘请第三方机构检查项目建设和产业项目运营等情况,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农惠民政策和资金项目直达基层、惠及群众。
为充分发挥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县纪委监委同步对各乡镇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进行了抽查,重点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通过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指导解决,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格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创新工作方式,紧盯人财物权等关键点,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促进共同富裕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织牢织密乡村振兴各领域各环节统筹联动的监督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