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督查办以强化督查为抓手,以提振干部精气神为导向,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助推全县干部监督工作。
优化督查队伍,增强干部监督力量。根据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六安市督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从县直单位、乡镇、村、企业等聘用社会监督员33人,参与效能建设、疫情防控、“重畅决”常态化行动等专项督查,进一步增强督查力量,优化督查干部队伍,为全县干部效能提升、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发挥助推作用。
聚焦日常工作,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将效能督查作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抓手。每半个月对县直单位及乡镇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紧盯会风会纪,对全县重要会议开展现场督查,提振干部精气神。以现场督查与电话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防汛、疫情防控以及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值班执勤情况进行督查。今年以来,通报批评30个单位35人,以效能督查常态化实现干部监督长效化。
转变督查方式,提升干部监督质效。改变传统的督查方式,采用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将群众对诉求事项的知晓率、满意率作为监督干部工作质效、检验督办事项是否办结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今年以来,7个单位因不担当、不作为被约谈,8名干部被处分,倒逼责任单位沉下身子干实事,迎难而上勇担当。
强化目标导向,促进干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采用督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督查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近年来,部分县直单位及乡镇先后开展效能建设专项提升活动,进一步优化干部管理制度,细化干部管理惩处措施,扛起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履行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切实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用机制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