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把握好纠治和防范的关系,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通报曝光机制,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下发“一案四通报”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例通报工作,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一案四通报”针对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围绕向分管领导通报、选取典型案例通报、召开会议进行通报、结合处分决定宣布进行通报等4个方面,对通报内容、范围、对象、时限进行规范,明确通过印发文件或公开曝光、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等方式做到点名道姓通报,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常态化。
为充分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治本作用,对于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要求发案单位以推进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工作为契机,深入查摆剖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处分“后半篇文章”,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一体推进。
“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作风教育,典型案例通报是推进‘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重要一环,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注重加强教育、警示、提醒,将‘一案四通报’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现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