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以案为戒”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9月26日,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暨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推进会。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剖析了刘胜、段贤柱等典型案例忏悔录,传达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第一阶段学习研讨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通过讨论学习和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廉洁意识、警醒意识、效能意识、形象意识,达到振奋精神、提高认识、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的目的。
会议重点针对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从思想上再认识。要从“紧起来、实起来、动起来、严起来”四个方面充分认识改作风、纠“四风”的重要性,把整治“四风”纳入“以案为戒”警示教育重要内容,从思想上绷紧纪律红线意识。二是开展大讨论、大整改。以科室为单位学习讨论县委办通知精神,围绕存在的典型问题撰写自查剖析材料,做到真学真议、真查真摆、真整真改。三是建立督办机制。对每月确定的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和完成目标,科室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督导落实。形成一级督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落实督办机制。四是强化督查机制。紧抓重点工作和“四风”问题不放松,对各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作风效能等情况定期督办检查,及时通报,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坚决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坚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信心,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